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大连市AAA级诚信律师事务所 大连民族大学、大连大学“教学实践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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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标识征集方案
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是经辽宁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以创新、诚信、和谐为建所宗旨,为丰富企业文化,展现锦连精神,打造锦连品牌,现向社会全面征集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标识设计方案。
一、征集活动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08年3月 31 日止
二、应征作品要求:
1、标识应充分反映律师行业特点,并能反映出锦连律师“创新、诚信、和谐”的建所宗旨;
2、“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字样应中英文对照,“锦连”英文翻译为“JL”;
3、标识设计作品不受征集人局限,由设计人自由发挥,设计人可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喜好进行创作;
4、设计的标识将应用于网站页面、名片、信封、信签、印刷品、宣传册等,设计时请一并考虑。
5、提供原创作品,并附有详细的标识设计创意说明。
三、奖励办法:
1、中标者将获得奖金;
2、锦连律师将为中标者提供终身免费法律顾问服务;
3、锦连律师将聘请中标者成为锦连律师形象顾问。
四、投稿方式:
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和身份证号码,并注明“标识征集”字样,
1、邮寄至: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01号2-6-2,邮编116600;
2、电子邮件:jllawfirm@126.com
3、传 真:0411-87630420
4、联系电话:0411-87935185 39204256
五、其他
1、对于中标者将专函和电话通知;
2、应征作品一经录用并获奖,其著作权、修改权、使用权等均归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所有,不另发稿酬,本次征集方案的解释权属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
3、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未曾公开发表,对来稿可能产生的侵权行为本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设计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
2008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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